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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注意]图书馆图书丢失、损坏赔尝试行办法
作者: 信息管理中心
        我校图书馆藏书是我校的财产,每一位读者均有义务爱护图书。丢失、损坏图书的读者都有责任作出相应的赔偿。按学校规定,凡失书的必须购回原种图书或按原价的3-15倍赔尝,损坏书籍按损坏程度赔偿。为明确各类图书的赔偿要求,制定以下办法试行。
失书赔偿倍数表
书种类  书单价

I 文学类书

A马列……

B哲学

C社会科学

D政治、法律

E军事、

K历史

F经济

G文化教育

J艺术类R医药、卫生

T工业技术

其它

2元以下

10倍

10倍

10倍

10倍

2元

5倍

6倍

8倍

7倍

6-5元

5倍

5倍

7倍

6倍

6-15元

4倍

4倍

6倍

5倍

25元以上

3倍

3倍

5倍

4倍

 

附:多卷书、多册书、贵重手册一律
按书价十倍赔偿。
损坏书赔偿办法

1、凡书上被黑水、油、泥等沾污面积大影响阅读,按书价三倍赔偿。
2、凡撕去书上的书页附表插图不论多少,一律按书价科技书五倍、文艺书三倍赔偿。
3、凡在书上涂画十处以下按书价80%赔偿,十处以上按书价二倍赔偿。
4、凡借出的新书如有残损但不影响阅读按书价50%赔偿。读者如遗失书后必须及时报失、两周后办理赔偿。
5、借出的书不得超过期限归还,过期按一角钱一天累算。


来源: 图书馆
阅读: 3530
日期: 2003-3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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