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注意]图书馆图书丢失、损坏赔尝试行办法
我校图书馆藏书是我校的财产,每一位读者均有义务爱护图书。丢失、损坏图书的读者都有责任作出相应的赔偿。按学校规定,凡失书的必须购回原种图书或按原价的3-15倍赔尝,损坏书籍按损坏程度赔偿。为明确各类图书的赔偿要求,制定以下办法试行。
失书赔偿倍数表
| 书种类 书单价 |
I 文学类书 |
A马列……
B哲学
C社会科学
D政治、法律
E军事、
K历史
F经济
G文化教育 |
J艺术类R医药、卫生
T工业技术 |
其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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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元以下 |
10倍 |
10倍 |
10倍 |
10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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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元 |
5倍 |
6倍 |
8倍 |
7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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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-5元 |
5倍 |
5倍 |
7倍 |
6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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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-15元 |
4倍 |
4倍 |
6倍 |
5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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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元以上 |
3倍 |
3倍 |
5倍 |
4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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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:多卷书、多册书、贵重手册一律按书价十倍赔偿。
损坏书赔偿办法
1、凡书上被黑水、油、泥等沾污面积大影响阅读,按书价三倍赔偿。
2、凡撕去书上的书页附表插图不论多少,一律按书价科技书五倍、文艺书三倍赔偿。
3、凡在书上涂画十处以下按书价80%赔偿,十处以上按书价二倍赔偿。
4、凡借出的新书如有残损但不影响阅读按书价50%赔偿。读者如遗失书后必须及时报失、两周后办理赔偿。
5、借出的书不得超过期限归还,过期按一角钱一天累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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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图书馆
阅读: 3530 次
日期: 2003-3-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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