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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> 图书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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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规则 | | 图书馆规则
一、入馆须知
为了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,保持图书馆良好的环境和秩序,经本馆会议讨论决定,并报学校备案,重申以下规定:
1、严禁借用他人借书证借书,一经发现对持证者和借书者各给予10元罚款,扣留证件,由证件所有者领回。
2、使用伪造证件、假冒、涂改证件者,一发现扣留证件,给予50元罚款。
3、保持馆内整洁,严禁将食物带入馆内,严禁随地吐痰,乱丢废物。
4 | [注意]图书馆图书丢失、损坏赔尝试行办法 | | 我校图书馆藏书是我校的财产,每一位读者均有义务爱护图书。丢失、损坏图书的读者都有责任作出相应的赔偿。按学校规定,凡失书的必须购回原种图书或按原价的3-15倍赔尝,损坏书籍按损坏程度赔偿。为明确各类图书的赔偿要求,制定以下办法试行。
失书赔偿倍数表
| [注意]图书馆学生管理员工作条例 | | 必须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,并认真负责。
积极主动为同学流通做好工作。
电脑操作员要认真办理借还书业务,本人外借不得自行办理。
做好图书归还上架业务。
图书未办理手续一概不得携出库外。
依时到位,有事不能到岗要提早请假。
每位管理员一周轮值一天,时间安排: (课间、中午12:45-13:45、下午15:30-17: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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